建议投诉 用户管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律师行规     律师指引     诉讼文书     合同范本     案例指导     世界法律     刑事诉讼     刑法刑罚     民事诉讼
 司法鉴定     婚姻家庭     劳动权益     知识产权     证券金融     汽车法律     房产建筑     公司企业     抵押担保     损害赔偿
   您当前的位置:益阳律师网 > 会员文章 > 律师实务 > 正文
 
景德镇某管网公司通信管道买卖合同纠纷案
作者:沈英华律师   来源:原创

 

2003年6月4日,原告景德镇某管网公司(下称管网公司)和被告景德镇某公司(下称公司)签订了一份《××大道通信管道买卖合同》,约定由某公司购买管网公司的通信管道,造价为35800元/管孔公里,购买后产权归某公司,规划红线等过户给某公司。后管网公司实际交付通信管道4.433公里,6孔,共计26.598管孔公里,总费用952208.4元,并约定最终结算费用以工程验收实测为准。但该工程没有经过合法验收,没有过户规划红线和产权,管网公司要求某公司依约在2003年12月6日之前支付实测货款964000元,遭到公司拒付。管网公司遂于2005年6月11日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某公司支付964000元货款、违约金112354.2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沈英华律师依法接受被告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1、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为验收以后。本案通信管道虽已交付,但至今没有验收,付款期限未到,原告起诉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2、既然付款期限未到,被告拒绝付款不属违约,原告诉求违约金于法无据,法院不应支持。

3、被告没有依约办理规划红线和产权过户手续,所建管道没有经过合法验收,致使被告无法合法占有、使用、处置该通信管道,属于违约在先,被告在原告纠正违约行为之前无须支付货款。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原告收到答辩状后,意识到自身的缺陷,提出进行调解。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谅解。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25日下发了(2005)景民二初字第13号民事调解书:

1、                被告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10天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940000元,余款24000元原告放弃。

2、                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支付利息(违约金)112354.2元的诉讼请求。

3、                原告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10天内向被告移交规划红线图,保证被告对所购管道拥有产权。

4、                被告支付货款和原告移交规划红线图同时进行。

5、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

6、                诉讼费用21411元,原告和被告各承担一半。

景德镇律师 沈英华

民革景德镇市委会副主委
政协景德镇市委员会常委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

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联系电话:13707981937
Email:s7908@126.com

 

     热 点 推 荐  
· 北京XX工贸有限公司与北京XXXXXX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北京XX工贸有限公司与北京XXXXXX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北京XX工贸有限公司与北京XXXXXX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杨XX与北京XXXX科贸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 买保险时糊里糊涂,出现保险事故时上法庭
· Z某涉嫌盗窃案辩护词
· 景德镇某管网公司通信管道买卖合同纠纷案
· 一人公司无独立资产,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公路施工遇阻,发包人赔偿损失
· 企业通知职工不必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程序
  中国法律法规检索
  相 关 文 章
· 景德镇某公园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 景德智故意伤害案
·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与景德镇市国际..
· 景德镇市景客隆贸易有限公司与上..
· 景德镇真空电器有限公司诉景德镇..
· 景德镇真空电器有限公司诉景德镇..
· 景德镇市半圆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与..
· 江苏南洋印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 大连中信印刷有限公司不服景德镇..
· 孙建平不服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
益阳律师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06002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