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国平律师,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大学毕业后在检察机关、市人民政府工作,2003年开始律师执业。 先后担任40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常年组织团队为顾问单位的民事诉讼与执行提供服务。已为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益阳市东方水泥有限公司连续服务20多年,为益阳东方昌盛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多家单位连续服务10年以上。 从事刑事辩护20余年,办理了近200件刑事案件,大部分得到轻判,并取得数十起无罪辩护成功战绩。经典案例有: 1、某路桥集团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公安撤销案件(无罪); 2、陈某涉黑犯罪,益阳资阳区法院判决无罪(2020湘0902刑初194号)(无罪); 3、姚某涉合同诈骗,一审、二审(检察院抗诉)均判决无罪; 4、益阳市赫山区某机关负责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赫山检察院不起诉(益赫检刑不诉【2023】34号)(无罪); 5、屠ZH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赫山检察院不起诉(益赫检刑不诉〔2024〕203号)(无罪); 6、刘某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桃江检察院不起诉(桃检刑不诉〔2020〕5号)(无罪); 7、益阳市某经营性事业单位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益阳市赫山区公安局撤销案件(无罪); 8、益阳电厂某部门负责人涉嫌受贿,赫山法院一审判处缓刑、益阳中院二审免予刑事处罚; 9、益阳江南古城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涉嫌受贿,被赫山检察院不起诉(无罪); 10、孙某涉嫌包庇罪,被不起诉(无罪); 11、某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华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不起诉(桃检刑不诉【2019】15号)(无罪); 12、李某涉开设赌场,赫山法院判处缓刑(2022湘0903刑初99号); 13、杨某安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赫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益阳中院二审改判为2年; 14、王某一审被益阳中院认定为故意杀人并判15年、二审湖南高院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改判为10年; 15、为怀化市某前副市长李某、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党委书记、主任贺某、益阳市人民银行前行长刘某涉嫌受贿犯罪案件提供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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