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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取得了显著成绩。据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八届第八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执行中碰到的问

  •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国家赔偿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赔偿的原则。第三条 人民检

  • 关于挪用国库券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你院宁检发字〔1997〕43号《关于国库券等有价证券是否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对象以及以国库券抵押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等问题的请示》收悉。关于挪用国库券如何定性的问题,经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修订刑法第十二条若干问题的通知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军事检察院:根据修订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对发生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1997年10月1日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假如当时的法律

  • 关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否调动工作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你院〔1996〕桂检监字第21号《关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后仍留原单位工作的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否调动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

  • 关于盐酸二氢埃托啡是否属毒品及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你院云检研字〔1996〕第12号文《关于盐酸二氢埃托啡片是否属毒品范畴的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批复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治理办法》第三条

  • 关于认真查办药品回扣犯罪案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今年5月3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整治药品回扣违法行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全国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治理工作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关于办理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一九九六年五月十六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八届第五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

  • 关于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党中心、国务院对反走私斗争非常重视,最近又一次召开了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分析了斗争的形势,指出下一步的反走私工作必须按照中心关于整顿经济秩序和严厉打击经

  • 关于单位盗窃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你们关于对单位盗窃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请示(内检发研字〔1995〕87号、苏检发刑字〔1995〕第7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批复如下:单位组织实施盗窃,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侵占和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九、十、十一条分别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受贿罪、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为保证正确

  •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犯罪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近几年来,卖淫嫖娼这类丑恶现象死灰复燃,并且迅速蔓延。据有关部门统计,这几年查处的卖淫嫖娼人数逐年增多,1994年查处28.8万人,比1993年上升17%

  • 关于在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中加强协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海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保证各级检察机关正确贯彻执行《决定》,特通知如

  • 关于加强查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协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局,军事检察院,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局:当前,随着新税制的实施运行,各种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犯罪,非凡是虚开、代开专用发票犯罪活

  •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煤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应否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你院川检(研)〔1994〕55号《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煤气等易燃易爆设备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立法、司法、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级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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