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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踪多年的人的财产是否须经过死亡宣告程序,继承人始得开始继承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1951年8月18日东法编字第3825号报告悉。关于失踪多年的人之财产是否须经过死亡宣告程序继续人始得开始继续的问题,经与法制委员会联系后,我们认为在中心尚未制订有关失踪人宣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善意非直接由所有人手中取得之所有权应否保护的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你院法总字第1928号函收悉。关于善意非直接由所有人手中取得之所有权应否保护的问题,兹函复如下:财物所有人遗失财物或被盗窃,并不影响其所有权,与汉奸出卖房产已转移其所有权的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关于船舶抵押权效力问题的指示”稿提供补充意见的复函
    政务院秘书厅:你厅本月1日院交字第732号案件移办单转来有关“关于船舶抵押权效力问题的指示”的案卷,经我们研究后,基本上同意你院指示稿,并对来稿第一项补充下列意见,希加参考:关于一般抵押放款之押品处

  •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可否声请脱离问题的批复
    一、关于张鼎臣同志以其家庭封建落后,申请割断其父子关系这一问题。你们所拟意见,我们大致同意:惟父母子女间,虽因政治观点,有前进与落后的不同,但在他仍应负的抚养教育义务或赡养扶助义务,不能因此而消灭;

  • 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女方因通奸经判决离婚是否可请男方再给予生活费的答复
    云南省人民法院:通奸仅系一方得以提出离婚的理由,给付生活费系为保护经济能力的弱者,两个问题性质不同,不能含混。故女方纵因通奸经判决离婚,如未再行结婚而生活困难者(指家庭财产分割后而生活仍困难者而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请求查封拍卖债务人之不动产无人受买拟由司法机关发给产权证书拟通报试办”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1951年9月5日东法编字第4075号报告悉,关于债权人请求查封拍卖债务人的不动产,无人受买,债权人请求移转产权时,由司法机关发给产权移转证书的问题,经与司法部联系后,我们基本

  •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婚姻案件中聘金或聘礼处理原则的指示
    华东分院、华东司法部:关于婚姻案件中聘金或聘礼的处理原则问题,前接你院、部分别呈经我们两机关所作解答内容不尽一致,兹经我们两机关对这一问题会商,将一致意见归纳如下:(一)对于聘金或聘礼问题,应查明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两个外侨婚姻案件的处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1951年8月16日法总发字第1637号呈暨9月11日法总发字第1781号函均悉。关于请示的两个外侨婚姻案件处理问题,经研究后,我院认为来呈所述的第二问题,以前既曾依我婚姻法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权问题意见的复函
    政治法律委员会办公厅:接7月26日来函,关于继续问题,我们基本上同意处理继续问题目前尚不宜作太具体的规定,且继续应不局限于血统关系及平均分配。但对处理继续问题,假如列举其应考虑的条件多了,伸缩性就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今后处理买卖金银案件根据实际情节参考金银管理暂行办法酌处的指令
    北京市人民法院:你院1951年8月27日刑三(丙)字第4617号来函略称:“华北区金银治理暂行办法公布时间,系在华北解放不久。因过去长期间内国民党伪币不断贬值,在人民中已失去信用,金银通逐为人民相互

  • 最高人民法院就山西省院请示联合提出意见希研究转知的指复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因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法院本年7月发字第716号的请示,据称亦已分向你院请示,现在把我们的意见提出如下:关于现未解决的问题,原请示所拟处理办法,尚属可行。如甲乙丙方所成立的典契没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抵押权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前据你院来文请示处理抵押权及其有关问题,我院于7月16日先就其中之优先受偿问题函复并就抵押权成立后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问题重向你院查询实际情况,兹接你院法总发字第1516号呈复已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婚姻关系存续中能否以妻之婚前财产供其夫偿债之用等三个问题的答复
    叶永春先生:7月25日来函所询三个问题,我们分答如下:一、婚姻法第七条所称之家庭财产依中心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1950年6月26日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与解答之七,是包括着男女婚前财产。其中属于女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外侨婚姻问题处理原则的复函
    外交部:本年7月9日发部苏字第(51)214号公函收悉。关于外侨婚姻问题处理原则,经我们研究后,提出下列意见:来函为处理在华外侨婚姻案件因其本国法律与我国法律不同以致发生困难,认为“嗣后我婚姻登记机

  • 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赘婿要求继承岳父母财产问题的批复
    云南省人民法院丽江分院:(一)赘婿与岳父母是姻亲关系,与收养及血亲关系有所不同,因之李钜忠对其岳母杨季氏的原有财产,原则上是没有继续权的。(二)继续的开始,一般是在被继续人死亡时,现在杨李氏没有死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病残废的婚姻案件的处理问题的答复
    绥远省伊克昭盟自治区人民法院:你院6月7日院研字第十一号函收悉。兹就所述情况及问题提出下列意见:一、男方未与女方离婚而另行结婚,应构成重婚。二、所举第一例男女双方如不离婚,而男方另与他人结婚,则将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请示抵押权问题的答复
    答复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你院本年一月五日总发字第二十五号来文请示处理抵押权及其有关问题,迭经我院与中心各有关机关联系研究,均认为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应较一般无担保权的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但出押人所欠

  •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指示顾婉贞等与顾沈氏等分析遗产案件的处理办法》的通报
    通报一、关于杭州市人民法院办理顾婉贞等诉顾沈氏等分析遗产一案,因事涉被继续人能否无限制的以遗嘱自由支配遗产的一个原则问题,经本院签具意见,于一九五一年三月十六日报请中心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核示。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担保财产与抵押财产性质及各债权人在受偿时有无区别的问题的批复
    兹接政务院秘书厅一九五一年三月二日政秘申字第一四八号来函,并抄转你府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津政(51)字第九九一号报告,为天津市人民法院在处理吉林省人民政府生产治理处与建中贸易公司债务一案,因瑞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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