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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及司法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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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庄基、伙道案件,应绘图附卷的通令
【颁布日期】
1951.08.29
【实施日期】
1951.08.29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时 效 性】
有效
关于农村中的庄基、伙道纠纷案件,在第一审卷内,往往附有当事人双方所绘草图,而所附双方草图又常是不一致的。使上审法院及本院很难辩识哪一草图绘制正确,从而增加了若干困难,致影响案件的审理。为了正确而迅速地处理此类案件,今后县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应深入调查,或采取其他适当办法,每案绘制一图,作为二审法院及本院审理时可靠的参考材料,以利工作。
以上指示,希即遵办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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