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简介     |    帮助中心
|
|
|
|
|
|
 
     
  栏目导航  
    Guidance  
      律 师 团 队  
      业 务 领 域  
      法 治 新 闻  
      收 费 标 准  
      在 线 咨 询  
     
        电话咨询
      0737-2231666/777 
 
     
        邮箱咨询
      460265169@qq.com
 
     
        QICQ咨询
      460265169
 
 
   益阳著名律师 > 司法解释及司法指导文件 > 详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4.08.16 【实施日期】2004.10.0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时 效 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 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范审理申请确认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申请确认、申请赔偿的权利,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自身的治理和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15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及确认案件文书样式(附后)。《规定》已经公布,将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就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熟悉贯彻、执行《规定》的意义,努力提高确认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审理水平。依法对人民法院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确认,是国家赔偿法赋予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责,是人民法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践行司法为民,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法院坚持独立审判,强化法律适用统一和文明司法的重要保障。一个时期以来,少数法院在审判和执行等司法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在努力防止违法行使职权现象发生的同时,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依法予以确认。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认真学习国家赔偿法和《规定》,明确《规定》制定的依据、指导思想,确认的原则、程序和相关文书的制作要求;要认真学习确认工作所涉及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确保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确认案件,正确履行确认职能。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1年10月16日第1195次会议的决定,国家赔偿确认工作统一由审判监督庭承担,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应当为审监庭适当增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各有关审判监督庭应当树立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发扬求真、务实、清廉的作风,全面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正确裁决每一件申请确认案件。对于依法确认本院违法行使职权和适用《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五)项作出裁定的案件,一般应提请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明确,审理赔偿确认案件应坚持立审分立原则。凡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确认的,一律由人民法院立案庭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经审查,符合《规定》第五条情形的,立案后移送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理;符合《规定》第三条情形,又不具有第四条情形的,立案后移送审判监督庭审理。

    四、根据《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各基层人民法院自2004年10月1日起不再受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9月30日前已经受理尚未审结的案件,参照《规定》尽快结案。

    五、确认人民法院是否违法行使职权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审判工作,确认或者不予确认的结果都可能带来较大的社会影响。《规定》公布后,此类案件将有所增加,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辖区内以各种形式组织学习和培训,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审判经验,不断提高审理确认案件的水平。《规定》施行中碰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以便进一步研究,加强指导,做好这项审判工作。
    

附:确认案件文书样式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一) ____人民法院 受理通知书 (受理确认案件用) ( ) 确字第 号 ____(写明确认申请人姓名、住址 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 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 姓名、地址): 你以 (写明申请确认的事由) 为 -------------- 由,于____年__月__日向本院提出确 认申请。经本院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 理。请你将下列材料于____年__月__ 日前提交本院: 1、 2、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二) ____人民法院 听证通知书 (中级法院通知基层法院参加听证用) ( ) 确字第 号 ____人民法院: 确认申请人 (写明确认申请人的姓 ------------ 名或名称) 于____年__月__日向本 ------ 院提出确认请求。本院于____年__月 __日受理。现决定对该确认案件举行听 证,请你院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本院 参加听证,并提供相关证据。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三) ____人民法院 听证通知书 (受理申诉后,通知作出司法行为的 法院参加听证用) ( ) 确申字第 号 ____人民法院: 确认申诉人 (写明确认申请人的姓 ------------ 名或名称) 以 (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 ------ ------------ 为由,提出确认请求。不服____人民法院 (或你院)( ) 确字第 号不予确 认的裁定,于____年__月__日向本院 提出申诉。现决定对该确认案件举行听证, 请你院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本院参加 听证,并提供相关证据。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四) ____人民法院 听证通知书 (确认申请人参加听证用) ( ) 确字第 号 __(写明确认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你于____年__月__日向本院提出 确认请求。本院已于____年__月__日 受理。现决定对该确认案件举行听证,请你 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本院参加听证。 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撤 回确认申请。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五) ____人民法院 听证通知书 (确认申诉人参加听证用) ( ) 确申字第 号 __(写明确认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你对__人民法院( ) 确字 第 号不予确认的裁定不服,于____ 年__月__日向本院提出申诉。现决定对 该确认案件举行听证,请你于____年 __月__日到本院参加听证。 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撤 回确认申诉。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六) ____人民法院 决定书 (不予受理确认申请用) ( ) 确字第 号 确认申请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 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 址)。 确认申请人于____年__月__日以 (写明申请确认的理由) 为由,向本 -------------- 院提出确认申请。 本院审查认为,确认申请人的申请不 符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受理条件 (或阐述其他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 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 款项),决定如下: 对确认申请人__提出的确认申请不 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 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全称)申请复 ----------- 议。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七) ____人民法院 复议决定书 (指令下级法院受理用) ( ) 确复字第 号 申请复议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 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 址)。 申请复议人向__人民法院提出确认 (写明申请确认的事由)违法的申请,该院 ----------- 于____年__月__日以( ) 确 字第 号决定对确认申请不予受理。申请 人不服,于____年__月__日向本院申 请复议。 本院复议认为,申请复议人提出对__ 确认违法的申请符合确认案件的受理条 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 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 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决 定如下: 一、撤销__人民法院( ) 确 字第 号决定; 二、本案由__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八) ____人民法院 复议决定书 (维持不予受理决定用) ( ) 确复字第 号 申请复议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 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 址)。 申请复议人向__人民法院提出确认 (写明申请确认的事由)违法的申请,该院 ----------- 于____年__月__日以( ) 确 字第 号决定对确认申请不予受理,申请 人不服,于____年__月__日依法向本 院申请复议。 本院复议认为(对原不予受理决定合 ---------- 法、申请复议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予支 ------------------ 持进行阐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 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 之规定,决定如下: 维持__人民法院( ) 确字 第 号决定。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九) _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确认违法用) ( ) 确字第 号 确认申请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 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 址)。 确认申请人于____年__月__日以 (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向本院提出 ----------- 确认请求。 (写明确认申请人请求确认的事实和 ---------------- 理由)。 ----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 ------------ 定的证据)。 ------ 本院认为,(决定确认的理由,即:根据 ------------- 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 ------------------- 规定,对确认原司法行为违法、申请人提出 ------------------- 的确认请求应予支持的理由进行阐述。如 ------------------ 申请人有多项请求,则应逐一进行分析并 ------------------ 阐明支持或不予支持的理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__人民法院( ) 确 字第 号裁定(决定);(原裁定或决定不 违法的,此条不写)。 二、确认__人民法院于____年__ 月__日作出____的行为(裁定、决定, 或者裁定、决定中的违法部分)违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确认申请人可据本裁定向(确认本院 ----- 的写本院,确认下级法院的写明下级法院 ------------------ 全称)提出赔偿请求。 --- (确认本院的由院长署名,确认下级法 院的由合议庭署名)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 _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不予确认用) ( ) 确字第 号 确认申请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 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 址)。 确认申请人于____年__月__日以 (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向本院提出 ----------- 确认请求。 (写明确认申请人请求确认的事实和 ---------------- 理由)。 ----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 ------------ 定的证据)。 ------ 本院认为,(决定不予确认的理由,即: ------------- 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 对原司法行为合法、申请人提出的确认请 ------------------ 求不予支持的理由进行阐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对__人民法院于____年__月__ 日作出____行为(裁定、决定)不予确 认违法。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 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全称)提出 ----------- 申诉。 (署名同样式九)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一) _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准许撤回确认申请用) ( ) 确字第 号 确认申请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 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 址)。 确认申请人以__人民法院____年 __月__日作出的( ) 字第 号(决定或其他司法行为)违法,侵害 ----------- 其合法权益为由,向本院提出确认申请。本 院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__ 请求撤回确认申请(简要写明申请人提出 ---------- 的撤回申请的请求和理由)。 ------------- 本院审查认为,确认申请人提出撤回 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确认申请人__撤回确认申请。 (合议庭署名)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 说明:不准许确认申请人撤回确认申 请的,不制作“不准撤回确认申请的裁定 书”,应继续审理。但应在确认或者不予确 认裁定书的“案件审理经过”部分写明: “____年__月__日确认申请人 请求撤回确认申请,本院未予准许,本案继 续审理”。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二) _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上级法院准许撤回确认申诉用) ( ) 确申字第 号 确认申诉人(原确认申请人)__(写 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 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 ------ __人民法院( ) 确字第 号裁 定书,向本院提起申诉。在本院审理过程 中,确认申诉人__又以(简要写明申请撤 -------- 回申诉的理由)为由,申请撤回申诉。 ------- 本院审查认为,申诉人提出撤回申诉 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诉人__撤回申诉。 (合议庭署名)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 说明:不准撤回申诉的,同样式十一相 应处。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三) _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受理申诉后确认违法用) ( ) 确申字第 号 确认申诉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 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 地址)。 确认申诉人以(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 ----------- 为由,提出确认请求。____年__月__ 日__人民法院以( ) 确字第 号 裁定不予确认,申诉人不服,于____年 __月__日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 ------------ 定的证据)。 ------ 本院认为,(决定确认的理由,即:根据 ------------- 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 对确认原司法行为违法、原审法院不予确 ------------------ 认的理由和依据不足、申诉人提出的确认 ------------------ 请求应予支持的理由进行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撤销__人民法院( ) 确字 第 号裁定; 二、确认__人民法院于____年__ 月__日作出的____行为(裁定、决定,或 者裁定、决定中的违法部分)违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确认申诉人可据本裁定向(写明被确 ----- 认违法的下级法院全称)提出赔偿请求。 ----------- (合议庭署名)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四) _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受理申诉后不予确认用) ( ) 确字第 号 确认申诉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 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 址)。 确认申诉人以(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 ----------- 为由,提出确认请求。____年__月__ 日__人民法院作出了( ) 确字第 号裁定不予确认,申诉人不服,于 ____年__月__日依法向本院提出申 诉。 (写明确认申诉人申诉的事实和理 --------------- 由)。 ---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 ------------ 定的证据)。 ------ 本院认为,(决定不予确认的理由,即: ------------- 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 对原司法行为合法、原不予确认决定并无 ------------------ 不当、申诉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予支持 ------------------ 进行阐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对__人民法院于____年__月__ 日作出的____行为(裁定、决定)不予确 认违法。 (合议庭署名)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五) _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指令限期作出裁定用) ( ) 确申字第 号 确认申诉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 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 址)。 确认申诉人于____年__月__日以 (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向__人 ----------- 民法院提出确认请求。__人民法院 ____年__月__日(以确认申诉人收到 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准)受理案件,现确认 申诉人于____年__月__日以__人民 法院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决定为由,依法向 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查明,(写明原受理确认案件的人 ------------ 民法院是否超过法定期限未作出裁定的事 ------------------ 实)。 -- 本院认为,(阐明 人民法院逾期不 ------------ 作出裁定没有法定理由,申诉人提出的申 ------------------ 诉理由应予支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指令__人民法院在收到本裁定之日 起三十日内对确认申诉人__提出的确认 一案作出裁定。 (合议庭署名)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六) _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上级法院依职权重新确认或不予确认用) ( ) 确监第 号 原确认申诉(申请)人(写明姓名、住址 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 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 姓名、地址)。 原确认申诉(申请)人以(写明申请确 认的案由)为由,提出确认请求。(简要写明 ----- 原确认或不确认的时间、法院、案号及审理 ------------------- 经过)。 ---- 本院查明,(叙述重新查明的事实及认 ------------ 定的证据)。 ------ 本院认为,(写明原裁定认定事实和适 ------------ 用法律不当的理由和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和第十八 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__人民法院( ) 确 字第 号裁定; 二、确认__人民法院____年__月 __日作出的____行为(裁定、决定)违法 〔不确认的表述为:对____人民法院于 __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___行为(裁 定、决定)不予确认违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确认申诉(申请)人可据本裁定向(写 -- 明作出司法行为的法院全称)提出赔偿请 ------------- 求(不予确认的此项不写)。 (合议庭署名)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七) ____人民法院 裁定书 (指令下级或其他同级法院重新确认用) ( ) 确监第 号 原确认申诉(申请)人(写明姓名、住址 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 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 姓名、地址)。 原确认申诉(申请)人以(写明申请确 ------ 认的案由)为由,提出确认请求。(简要写明 ----- ----- 原确认或不确认的时间、法院、案号及审理 ------------------- 经过)。 ---- 本院审查认为,__人民法院作出的 ( ) 确申字第 号裁定可能有 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 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 行)》第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指令__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合议庭署名)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

    确认案件文书样式(十八) ____人民法院 驳回申诉通知书 (裁定生效后驳回申诉用) ( ) 确监字第 号 __(写明确认申诉人姓名、法人或其 他组织名称、地址): 你不服__人民法院____年__月 __日作出的( ) 确(或确申)字第 号裁定,以(写明申诉的主要理由、依 ------------ 据)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 本院复查认为:(针对申诉理由,写明 ---------- 驳回申诉的理由和根据)。 ------------ 据此,____人民法院( ) 确 (或确申)字第 号裁定正确,应予维持。 ____年__月__日 (院印) 说明:上级人民法院驳回的,应抄送原 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
            ***  E法网律师在线,提供数据支持  ***
 
     友情链接:益阳刑事辩护律师网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     益阳房地产信息网     益阳公众信息网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益阳人才网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101号金源大厦C座1105        电话:0737-2231666,2231777
E-MAIL:460265169@qq.com        版权所有: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         湘ICP备11012238号-1
   www.yylawy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