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简介     |    帮助中心
|
|
|
|
|
|
 
     
  栏目导航  
    Guidance  
      律 师 团 队  
      业 务 领 域  
      法 治 新 闻  
      收 费 标 准  
      在 线 咨 询  
     
        电话咨询
      0737-2231666/777 
 
     
        邮箱咨询
      460265169@qq.com
 
     
        QICQ咨询
      46026516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单位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

  • 张珍贵、黄文章职务侵占案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珍贵,男,23岁,福建省莆田市人,原系福建省厦门市象屿储运有限公司门岗,1999年6月4日被逮捕。辩护人:杜德海,福建省厦门天翼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黄

  • 庄保金抢劫抗诉案
    被告人庄保金,男,31岁,捕前系农民。1998年8月21日由江西省永丰县公安局对庄保金涉嫌抢劫立案并逮捕。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98年11月12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吉安分院以抢劫罪向吉安

  • 陆贵昌、陆伟新强奸立案监督案
    被告人陆贵昌,男,20岁,捕前系广西自治区那坡县百省乡百省街个体老板。被告人陆伟新,男,21岁,捕前系广西自治区那坡县农民。1998年8月4日那坡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并进行调查,发现那坡县武警边

  • 王顺昌抢劫、盗窃抗诉案
    被告人王顺昌,男,31岁,无职业。1988年2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黑龙江省汤原县公安局对被告人王顺昌抢劫、盗窃案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95年6月13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

  • 邹东平故意杀人抗诉案
    被告人邹东平,男,21岁,捕前系教师。1997年5月5日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对邹东平故意杀人案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97年9月9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吉安分院以被告人邹东平犯故意杀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张子强等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抢劫、绑架、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上诉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子强,男,43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D123744(7)。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智浩,男,36岁,广东省海丰县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财产保全几个问题的批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鄂高法〔1998〕63号《关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

  • 高庆亭、刘贵良走私、放纵走私案
    被告人:高庆亭,男,48岁,山东省济宁市人,原济南海关副关长。1997年1月14日被逮捕。辩护人:王广仁、李曙光,济南众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刘贵良,男,36岁,山东省五莲县人,原济南海关调查处

  • 杨培富申请刑事赔偿案
    赔偿请求人:杨培富,男,1958年12月16日出生,山西省阳城县人,现在山西省阳城县公安局工作。赔偿义务机关: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王洪瑞,检察长。赔偿请求人杨培富以曾经被山西省阳城县

  • 马海清、马继福运输毒品案
    被告人马海清,男,40岁,捕前系农民。被告人马继福,男,26岁,捕前系农民。1998年5月3日,兰州铁路公安处以涉嫌运输毒品罪对上述被告人立案侦查,同年7月21日侦查终结。1998年7月27日兰州铁

  •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

  • 李德昌故意伤害致死案
    被告人李德昌,男,36岁,捕前系农民。1992年3月3日,淮阴县公安局对被告人李德昌以涉嫌故意伤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92年9月1日淮阴市人民检察院向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

  • 王新国、张保军、苑兆林、崔庆超、高德勇、曹潘震、亓德秀故意伤害致死案
    被告人王新国,男,34岁,捕前系山东省兴山矿务局工人,1996年1月7日被捕。被告人张保军,男,31岁,无业,1996年6月3日被捕。被告人苑兆林,男,27岁,农民,1997年1月16日被捕。被告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以进行走私、逃汇、洗钱、骗税等犯罪活动为目的,使用虚假、无效

  • 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上诉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希同,男,68岁,汉族,四川省安岳县人。曾任北京市市长、国务委员、中共中心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1998年2月27日被逮捕。辩护人:王耀庭,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第一审法院能否再审问题的批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豫高法〔1997〕129号《关于再审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民事诉讼中,上诉人不依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或者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由第二审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冀高法〔1998〕40号《关于审判时对怀孕妇女在公安预审羁押期间自然流产,是否适用死刑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

  • 共有:3901条 每页显示:20条   [首页] [上页] [次页] [尾页]   页次:107/196页 转到:  
         友情链接:益阳刑事辩护律师网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     益阳房地产信息网     益阳公众信息网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益阳人才网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101号金源大厦C座1105        电话:0737-2231666,2231777
    E-MAIL:460265169@qq.com        版权所有: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         湘ICP备11012238号-1
       www.yylawy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