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民简介
|
帮助中心
首 页
律 师 团 队
|
最 新 动 态
|
法 治 新 闻
|
典 型 案 例
|
律 师 文 集
|
业 务 领 域
|
服 务 指 南
栏目导航
Guidance
律 师 团 队
业 务 领 域
法 治 新 闻
收 费 标 准
在 线 咨 询
电话咨询
0737-2231666/777
邮箱咨询
460265169@qq.com
QICQ咨询
4602651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和销毁犯罪证据中的黄色书刊和淫秽图片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分院:在“五反”运动中,发现有些法院和工作人员保存着罪证中的一些黄色书刊和淫秽图片。我们认为:这些东西不需要长期保存,有的还对工作人员起腐蚀作用。因此决定:一、各级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证物技术鉴定使用问题的函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几年来,各地人民法院先后送来一些案件,要求转送公安部对有关笔迹、人体内脏等证物进行检查、化验,作出技术鉴定,或对原来的鉴定进行复核。从这些案件材料反映的情况和公安部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阴私案件可否公开宣判等问题的批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4)法行字第25号请示已收阅。关于阴私案件是否可以公开宣判等问题,经我们研究后,答复如下:一、人民法院对于依法不公开进行审理的阴私案件,审理后可以立即宣判的,虽无群众旁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中证物保管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4)法办秘字第34号关于刑事案件中证物保管问题的请示已收阅。现就你们提出的意见答复如下:一、刑事案件中的文字证实材料,如法医鉴定书、检举材料、照片等,应当订入诉讼卷宗,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布告张贴和死刑案件宣判大会问题的电话答复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3)闽法办研字第1894号来文请示的,关于刑事案件一经初审法院宣判是否即可张贴布告以及死刑案件执行时召开的群众大会是否称为宣判大会两个问题,我院在《关于改进张贴布告工作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分娩未满一年的刑事被告是否可以收监执行问题的批复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4)办研字第37号请示已收阅。关于分娩未满一年的刑事被告是否可以收监执行的问题,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可按公安部制定的“劳动改造管教队工作细则(试行草案)”第三章第十三条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无权判处死刑案件的函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从死缓刑判定案件中发现的几个问题及今后意见的通知已收阅。我院认为,你们通过对1962年和1963年上半年处理的五百三十一件死缓案件的检查,发现有的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在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如何协助人民法院拘留人犯问题的联合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最高人民法院(63)法研字第12号关于拘留与羁押问题的批复发出后,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来函询问公安机关应如何协助人民法院拘留人犯的问题。经我们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犯人死亡检验问题的批复
山东、安徽、四川、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你们来文请示的关于犯人死亡检验的问题,经我们研究后,现答复如下:(一)犯人死亡检验工作,仍应按照劳动改造条例规定由人民法院进行检验的原则办理。但在执行中,由于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犯人提前释放应由哪一级法院审查裁定问题的批复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0月14日〔63〕青法办字第84号请示报告已收阅。关于犯人提前释放应由哪一级法院审查裁定的问题,我们同意你们提出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有权处理减刑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裁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有期徒刑缓刑的案件是否需要逮捕被告人的问题的复函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3〕法行字第17号请示报告已收阅。对于确已构成犯罪,够判有期徒刑,但具备缓刑条件,并认为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为宜的案件,是否需要逮捕被告人的问题,我院〔63〕法研字第32号批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监外执行的罪犯重新犯罪是否需要履行逮捕手续问题的批复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1963年5月8日来文请示监外执行罪犯(包括保外就医的犯人)重新犯罪后的逮捕手续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监外执行的罪犯,在刑期未满前,还是犯人,只是执行的场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罪犯执行死刑再缓期一年减刑的处理程序问题的联合批复
黑龙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黑龙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来文请示死缓罪犯期满以后的处理程序问题,经我们研究后,联合批复如下:一、对于判处死刑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婚罪是否亲告才处理的批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6月23日〔63〕法民字第38号关于处理重婚案件是否必须亲告问题的请示已收阅。本院认为重婚案件不属于亲告的范围,刑法草案最近的修正稿并没有规定重婚罪要亲告才处理。本溪市中级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改犯减刑、假释的批准权限问题的复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3月14日〔63〕法刑字第93号函已收阅。关于劳改犯减刑、假释的批准权限问题,1957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劳动改造犯人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关于管制分子执行期满解除管制程序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最近,不断接到一些公安保卫干部来信,询问关于被管制分子管制期满解除管制的程序问题。据了解,关于这个问题,各地的做法不同,有的经法院核准,有的经公安机关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捕人问题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4月23日(63)法司字第32号请示已收阅。关于法院捕人问题,我院1963年2月25日(63)法研字第12号批复,3月27日(63)法研字第32号批复和6月10日(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公开进行审理的案件的函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3月6日(63)办研字第48号关于涉及当事人隐私以及少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宜公开处理的通知已收阅。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包括审理、宣判、出布告)这类案件时,应严格执行全国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及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分工的试行规定”几点修改意见的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审判委员会工作及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分工的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试行规定),已收阅。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审判委员会
共有:
3901
条 每页显示:
20
条
[首页]
[上页]
[次页]
[尾页]
页次:
159
/196页 转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友情链接:
益阳刑事辩护律师网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
益阳房地产信息网
益阳公众信息网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益阳人才网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101号金源大厦C座1105 电话:0737-2231666,2231777
E-MAIL:460265169@qq.com 版权所有: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
湘ICP备11012238号-1
www.yylawy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