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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判决前未被逮捕的被告人被判刑如何送监执行等问题的批复(节录)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5月17日〔57〕研字第79号函悉。兹就所询问题答复如下:一、刑事案件在判决前未逮捕被告人,宣判后可否不再履行逮捕手续而立即送监执行问题,我院本年4月15日法研字第7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逮捕人犯的手续等问题的批复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5月17日〔57〕研字第79号函悉。兹就所询问题答复如下:(一)刑事案件在判决前未逮捕被告人,宣判后可否不再履行逮捕手续而立即送监执行问题,我院本年4月15日法研字第7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能否声请检察长(员)、鉴定人、翻译员回避等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司法厅:你厅本年4月13日〔57〕司干字第116号报告经司法部转送我院处理,兹就所询问题答复如下:当事人在审判庭上能否声请出庭的检察长(员)、鉴定人、翻译员回避?如可以声请回避,应由谁裁定?当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立即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决议”的通知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运输法院,各司法厅、局、处、科: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今后一切死刑案件,都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希即遵照执行!*** 国家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几个基层人民法院试行“各级人民法院刑、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检查情况的通报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我院于3月间派出四个工作组到河北省正定县、广东省南海县、中山县、福建省晋江县、北京市西单区等基层人民法院。对学习和试行“各级人民法院刑、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以下简称“总结”)的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当事人和辩护人阅卷问题的批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今年5月9日〔57〕法研字第77号请示报告收悉。兹提出以下意见,请考虑。(一)被告人和他的辩护人(包括律师)阅卷的权利,不需要在开庭审理时作为一项诉讼权利来交待。(二)关于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又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诉应转送哪级人民检察院处理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司法厅:你厅本年5月3日〔57〕司研字第49号函悉。关于经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又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诉时,应转送哪一级人民检察院处理问题,我们认为,被害人提出的控诉,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能否当证人等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和河北省司法厅今年4月6日《关于进一步贯彻各项审判制度和诉讼程序的指示》收悉。指示内称:“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当证人".我们意见,除法律有非凡规定外,一般公民不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转发上海市关于人犯羁押、换押、接见、送达执行书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兹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1957年2月25日抄报的《关于人犯羁押、换押、接见、送达执行书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实施后和贯彻婚姻法运动后的重婚经群众检举人民法院应否直接受理问题的批复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今年4月3日〔57〕院办字第080号报告已收悉。关于婚姻法实施后和贯彻婚姻法运动后的重婚,经群众检举揭发,人民法院是否直接受理问题,我们认为,这类案件不是自诉案件,人民法院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劳改犯减刑假释的批准问题的联合通知
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根据最近各地报告和反映,对劳动改造的犯人减刑、假释的案件各地数量很大。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956年即受理这类案件2295件(不包括清理老弱病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执行期满是否须经人民法院宣布恢复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今年3月25日〔57〕法办孙字第89号报告收悉。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执行期满是否须经人民法院公布恢复政治权利的问题,本院同意你院的意见,无须经人民法院公布。至于对徒刑期满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业社社员侵害农业社权益的刑事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问题的批复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本年3月19日以〔57〕法行字第22号函请示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侵害农业生产合作社权益的案件,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我们认为,这类案件并非直接侵害个人权益的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判决书中可否将与本案有关联但未经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人的事实写出和有关逮捕人犯等问题的复函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你院1957年1月26日〔57〕昆铁法办字第5号函悉。兹就所问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一、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审理前和审理中未逮捕被告人,在审理评议以后决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应否对被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业军人配偶与人通奸的案件应按亲告罪原则处理的批复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3月22日刑法字第8号关于转业军人配偶与人通奸的案件应如何处理的报告已收悉。你院认为,对于转业军人配偶与人通奸的案件,仍应按亲告罪原则处理。我们同意这个意见。*** 国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判已经撤销的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程序问题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7年3月11日〔57〕法刑字第397号请示收悉。关于原属热河省管辖现在划入你区管辖的额喇沁旗人民法院判处的王振江盗窃案,经原热河省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现在发现原终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被告人是否在笔录上捺指印问题的批复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7年2月27日(57)刑一请字第151号请示收悉。关于刑事被告人是否在笔录上捺指印的问题,参考《各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笔录并非都要让被告人签名或者盖章(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铁路运输法院成立前,由地方法院审理的有关案件,现需要再审时,仍由地方法院审理的批复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你院1957年2月15日〔57〕广铁法办字第020号请示收悉。在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以前由地方人民法院判决的有关铁路运输案件,现在地方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
最高人民法院在规定反革命犯无上诉权期间判决的案件经再审后是否准许上诉问题的复函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57年3月9日中寅321号电悉。在规定反革命犯无上诉权期间判决的案件,现在当事人提出申诉,经再审判决后,是否准许上诉的问题,可以参照本院印发的“各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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