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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反革命犯被判处管制以前的羁押期间折抵问题的批复
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1月19日〔57〕院办字第013号、1月21日〔57〕浙法研字第4987号、2月12日法刑一字第182号报告及附件均已收悉。关于反革命罪犯被判处管制以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与第三者另行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问题的批复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本年1月28日(57)研字第9号报告收悉。兹就所提问题答复如下:一、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的期间内(即自当事人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0天内)与第三者另行结婚。这种结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在管制期间的反革命分子犯一般刑事罪的论罪与刑罚执行问题的函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7年2月5日〔57〕沪高法研密字第113号函悉。被判处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在执行管制期间又犯一般刑事罪,按反革命罪论处还是按一般刑事罪论处,我们同意你院意见,应按一般刑事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决定”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联合指示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1956年11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徒刑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应否降职降薪应否予以管制与剥夺政治权利和开除工会会籍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你部去年12月27日来函已悉,对所询有关徒刑缓刑的三个问题,分别答复如下:一、判处徒刑缓刑与降职降薪是两回事情,徒刑缓刑是一种刑事处分,而降职降薪是行政处分。至于受徒刑缓刑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关干部被判徒刑缓刑后的职务待遇问题的复函
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司法处:去年12月21日来电悉。关于机关干部被判徒刑缓刑后的职务待遇问题,我们认为:国家工作人员因一般稍微刑事罪判徒刑缓刑,如未剥夺政治权利,也未交付管制的,法律上对其职务、工资、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厕所内写反动词句的行为属何种性质问题的批复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6年6月10日刑字第499号报告及附件均已收悉。关于王本光案件的性质问题,经我们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系研究后认为:王本光在厕所内写反动词句的行为属于反动言行的范畴,还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偷越国境处理界限的复函
广西省司法厅:你厅1955年12月17日司调字第127号函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来本院处理。经与有关机关联系研究,就所问问题答复如下:一般居民(包括归国华侨)为了探亲、访友、赶墟、过境耕种或出国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押技术人员或其家庭生活困难有关机关或其家属要求释放如何处理和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徒刑期满释放后表现良好可否缩短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以及减刑案件是否再填发执行通知书等问题的批复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6年9月10日(56)劳字第621号请示收悉。所提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一、在押人犯是技术人员或者其家庭生活困难,有关机关或者其家属要求释放如何处理的问题,希参照本院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和判处徒刑回村执行可否与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并科及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应自何时起算等问题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6年10月15日(56)法办增字第60号函悉。所问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和判处徒刑回村执行可否与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并科的问题,兹答复如下:一、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并非完全不可同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缓减刑等问题的联合批复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年7月10日来文请示死缓减刑等问题,兹联合批复如下: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报请再缓期一年或减刑的案件,可参照本院1956年11月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留场人员表现良好可否缩短剥夺政治权利期限问题的复函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6年6月6日法办行字第77号函悉。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留场人员,表现良好,可否缩短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问题,本院同意你院可以缩短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意见。(下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缓减刑等有关问题的联合批复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年10月17日来电请示死缓减刑等有关问题,兹联合批复如下:(一)由死缓减为徒刑的判决书,应由组成合议庭作出减刑判决的审判员三人署名。(二)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前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及华北军区军法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的罪犯予以减刑时减刑前的羁押日数是否折抵问题的复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56)京高法刑字第957号函悉。关于对前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及华北军区军法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的罪犯予以减刑时,减刑前的羁押日数是否折抵的问题,同意你院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满十六周岁的强奸犯应否负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6年度刑上字35号的请示收悉。关于已满十六周岁的强奸犯应否给予刑事处分的问题,我们认为:已满十六周岁人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比较已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批减刑、假释案件时是否审阅原卷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56年9月8日法办字第42号关于审批减刑、假释案件时是否审阅原卷问题的请示收悉。我们认为,批准对被告人的减刑、假释,主要是根据减刑、假释条件,因此,一般可不必审阅原卷,假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宣布管制的一般刑事罪犯有无选举权问题的联合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司法厅、局:最近接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关于由公安机关公布管制的一般刑事罪犯,在管制期间,有无选举权问题,我们认为,假如未经法院判处剥夺其政治权利的,应认为有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管制前羁押日数如何折抵的问题的答复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你院1956年5月21日〔56〕沪法二发字第4889号请示关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管制前羁押日数如何折抵的问题,兹答复如下:一、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关于罪犯在劳改期中坦白缴出黄金、白银等财物处理问题的联合批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现对山西省公安厅劳改局〔56〕公劳狱字第17号请示关于罪犯在劳改中坦白缴出黄金、白银等财物如何处理的问题答复如下:关于对已经判决的罪犯的财产没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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